QQ好友里的一个头像一闪,一个熟悉的“兔子”和一个熟悉的名字,是她。头像旋即变成了灰色,消失在在线好友里。
她是我的大学同学,是一个在qq上说话比现实中说话还要多的一个同学,网络上我觉得她是那么的熟悉,而现实中又觉得她是那么的陌生。不必掩饰:我是喜欢她的。因为有一种人越是喜欢越是逃避,很不幸,我就是那种人。
大学开学第一天,班里的所有同学都聚在我们寝室里,代班长给我们开会。我无心于班长,全神贯注注于一个女孩,一个漂亮的女孩。在这个恐龙遍布的北方大学里,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白净,腼腆的女孩。(爱“美”之心,人皆有之:P)会很快就结束了,向来讨厌开会的我,那天却希望会开的长一些才好,可是它还是结束了。
其实我跟她没有发生任何我觉得值得写出来给各位读者看的事情,可是今天,在几个月不见她的qq,没有她的讯息之后,突然看到了她的qq头像,所以想写点什么,可又能写些什么呢,暗恋了四年,到了天南海北之后才告诉人家。其实如果一直不说就好了,至少在知道她上线之后还可以和她聊聊天,可是不幸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了。
也许这是blog的好处吧,想写什么就写点什么。^_^,得吃饭了 。
我很很鄙视自己,恩,做的对。
